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必须满足下面两个条件:
1、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申请:除满足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基本条件的要求外,自取得专科毕业证后,三年之内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的即可申请学位;
第二种情况申请:除满足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基本条件的要求外,自取得专科毕业证后,超过三年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还须满足以下条件才可申请学位。
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 65 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外语水平(必须满足其中一项):
英语: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达到 375 分及以上,或者托福TOEFL 成绩达到 70 及以上,或者雅思 IELTS 成绩达到 5 及以上,或者参加西华大学组织的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
日语: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